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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6 67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

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着力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帮助和引导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政治上充分自信、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及时了解和反映学校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支持他们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服务社会、报效人民。坚持凝聚共识和求同存异相结合,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和载体,运用沟通、协商、谈心等方式,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交流,做好引导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心认同。

2.着力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强思想建设,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做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物色、培养、举荐、考核等工作,推进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基地建设,推进民主党派办公场所条件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发挥党委统战部门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学校无党派代表人士,如拟加入中国共产党,应参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的意见后,再由基层党委审议;如拟加入民主党派,应事先征求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3.着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认真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才队伍。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管理,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

注重物色适合在党外发挥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及早培养。针对党外人士不同特点分类培养,对专业人才、参政议政人才、民主党派党务人才,采取各具特色的培养方式,帮助他们提高能力素质。

切实加大安排使用力度,积极选配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特别是行政正职。在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构成中,注重配备优秀的党外干部。建立党委领导的组织部与统战部会商机制,制定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任用规划,确定培养名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共同考核、共同研究,并提出使用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积极对外推荐输送我校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特邀人员,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4.着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强化“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明确专人专岗,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础方针,对学校师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对学生开展宗教常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宗教观,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法规,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及其周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聚会点,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提倡科学、反对邪教中的作用。

5.着力做好留学人员工作。贯彻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我校留学人员团结引导工作,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加强对留学人员的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增进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积极为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支持他们发扬留学报国传统,找准专业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重做好对留学归国青年教师的关心,帮助和引导工作。

充分发挥我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作用,按照“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留学人员工作方针,以有贡献、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留学人员为工作重点,发挥他们广泛联系海内外的优势,引导留学人员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建功立业、建言献策。

6.着力做好港澳台侨工作。重视做好在我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注重物色发现优秀骨干人才,加强重点培养,帮助他们更好地成才成长。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学界的交往交流,加强与港澳台侨专业界人士和青少年群体的联系。加强对赴港澳台和海外的交换生、访问学者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支持他们发挥积极作用,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的拉拢渗透。

发挥我校侨联优势,做好归侨侨眷工作。依托我校侨联,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继续坚持“新老有别,新侨促发展,老侨送温暖”的工作重点,形成我校新侨关心老侨,老侨支持新侨的良好局面。

7.着力加强党的统战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 加强统战理论研究。依托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进一步加强党的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特别是在政党协商、多党合作、民主政治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努力成为为党的统战工作大局服务的智库和理论研究基地。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新时期学校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以实际问题研究带动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促现实问题解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在积极鼓励理论创新的同时,对涉及政治和政党制度、民族和宗教等领域的研究、教学和论坛严格把关,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统战宣传工作。宣传部要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学校统战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加强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总结统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不断扩大统一战线影响。切实抓好统一战线知识进我校工作,把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将统一战线知识纳入教师培训内容。

二、健全和落实统一战线工作机制

8.健全和落实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机制。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联系对象,把联谊交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要问题,部署相关工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1个党派或社团,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民主党派或社团活动。学院党员领导每人要联系2名本院的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代表人士,并保持经常联系,每学年与联系对象交流谈心不少于一次。党委统战部要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切实抓好中层党政班子联谊交友的督促检查工作。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9.健全和落实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机制。学校党委每学期定期举行座谈会,邀请学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要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

10. 健全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机制。及时向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传达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邀请本校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参加学校召开的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工作研讨会、中层干部会或其他重要会议和活动。

11. 健全和落实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机制。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开展国情、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突出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12.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主要职责。切实推进统战工作 “四个纳入”落到实处: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学校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全校统战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常委坚持做到“三带头”: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加强对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的统战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基层党委统战工作责任和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在学校统战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标准配备统战干部,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积极为开展统战工作提供保障。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等统战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统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为统战部门走访慰问党外代表人士,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国情考察、主题实践、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提供必要的财物支持和政策保障。

13.强化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单位统战委员共同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战部,统战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校统战工作,研究部署统战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大统战格局。

14.强化党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党委统战部要积极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重要职能,细化各项工作责任,发挥好参谋、组织、协调、督促作用。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学校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做好侨联、港澳台的相关工作,支持指导侨联、港澳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

15.学校二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和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每年研究1-2次统战工作,完善和规范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工作规则,及时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学校和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党外人士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并作为业绩考评的重要参考。统战委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重要统战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统一战线成员参加党派、统战团体活动的情况,做到职责、对象、情况、动态、任务、措施等“六清楚”,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党委统战部沟通联系。

 

 

 

 

 

 

 

 

 

 

 

 

 

 

 

 

 

 

 

 

 

 

 

 

 

 

 

 

 

主送:

 

抄送: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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