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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党委统战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

  

校党统[2007]2号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党委统战部协助民主

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支委会):

为了更好的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做好发展成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现将党委统战部制定的华中农业大学党委统战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七年七月十日

华中农业大学党委统战部

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

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做好发展成员工作,是党委统战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协助工作,特制定以下若干规定:

一、重视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成员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严格按照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格掌握政治标准,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发展对象的物色和推荐工作。综合考虑民主党派成员的分布情况,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对象的物色和推荐工作,重点做好对高层次知识分子的发展推荐工作,有计划地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高、有群众基础、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优秀党外知识分子推荐给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不断提高民主党派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做好拟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对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初审拟定列为发展的对象,要根据有关民主党派的委托,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申请人是否发展的意见,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考察表》,做好政治审查工作。

四、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确定发展对象。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有关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并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和各党派的培养发展计划,与有关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协商,最终确定发展对象。

五、协助做好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对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主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展对象经民主党派省委会审批同意后,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有关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使其能及时参加党派活动,接受党派教育。

七、做好发展材料的登记、备案工作。民主党派省委会审批同意的材料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归入本人档案。

主题词: 民主党派 制度建设 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统战部        2007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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